六盘水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六盘水市保险市场秩序,全面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共同创造一个优质文明的服务环境,以服务促发展,以服务促规范,树立良好的保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六盘水市保险业“守法遵规、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客户至上”十六字自律服务公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和保险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循自愿和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行业自律公约,自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合规经营。
二、严格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业务范围和地域经营保险业务,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经贵州省保监局审批、报备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浮动标准。
三、遵循诚信合作原则、自觉维护保险行业的共同利益。各会员单位要相互支持与尊重、友好协商和交流、加强合作与联系、遵守共同达成的自律公约。
四、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自觉维护保险业的社会信誉。在展业过程中,不得有不尊重和诋毁同业公司的行为,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争抢同业公司的保险业务。
五、严格执行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手续费和佣金支付标准,手续费的支付要合法合规,不得以超标准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严格遵守由会员单位协商一致、约定的手续费支付标准。
六、保险人要切实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以虚假、不实的宣传误导和欺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七、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严格履行保险服务承诺,在理赔、给付时,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本公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授权,诚信宣传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