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协会
六盘水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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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贵安绿色金融港开发建设、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六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丰富金融机构种类和层次,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动顺应金融改革发展趋势,按照组建和引进并重的思路,加快聚集金融要素,加快新型金融组织建设,优化金融机构布局,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逐步建立起种类齐全、层次多元、竞争有序、创新驱动的区域金融机构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力争中国进出口银行、1家证券机构和1家保险机构获批筹建,力争贵安银行获银监会准入许可,设立小贷再贷款公司;2016年,力争地方保险法人机构挂牌开业,力争华夏银行、平安银行获银监会批筹,引进3家证券机构和2家保险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贵州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控股的贵州省地方金融机构登记结算公司,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2017年,力争华夏银行开业,引进5家证券机构和3家保险机构,探索成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力争在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互联网小贷P2P、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取得突破,全省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影响力和知名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组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互联网民营银行;加快贵安银行筹备准备工作,力争2015年底前获得银监会准入许可。力争2016年设立金融租赁公司,2017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用好供销合作社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政策,力争2017年底实现突破。加快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的组建进度,尽快争取中国保监会批筹,实现贵州法人保险机构的零突破。利用全国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机遇,积极推进小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组建工作,争取尽快获批;探索设立期货公司。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
(二)加快提升现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支持贵州银行扩大业务覆盖地区和领域,力争2016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的原则,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贵阳银行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实现科技金融专营化和理财业务子公司制,加快推进其上市进程。支持华创证券打造“投资融资+财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到2017年底业务规模及各项经营指标进入行业中上游水平。支持华能贵诚信托转型升级为国内优秀的一流信托公司。支持茅台财务公司、盘江财务公司、振华财务公司依托集团力量,结合行业特点,加快创新发展。
(三)深入推进实施“引金入黔”工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对接,大力推动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等证券业金融机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等保险业金融机构来黔设立分支机构。到2017年,引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积极引进资本在黔发起设立村镇银行,2017年底前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鼓励金融机构加快网点建设,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细分市场,面向科技、社区、小微、创业等不同行业和对象设立专营金融服务机构。
(四)加快区域权益类交易场所和要素市场发展。支持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运用“互联网+”运营模式,构建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型交易服务平台,到2017年实现1000家中小微企业挂牌。支持贵州绿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挥集团优势,发展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到2017年累计实现交易量300亿元,并在新三板挂牌或上市。支持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发展。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创新交易服务,到2017年实现交易规模均破10000亿元。积极探索成立由各市(州)参与、相关金融机构入股的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五)加快组建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小贷公司行业发展,力争2015年设立小贷再贷款公司。加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组建步伐,力争2016年贵州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挂牌运营。实施全省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管理和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力争2016年成立国有控股的贵州省地方金融机构登记结算公司。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2017年前组建成立贵州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和贵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打造具有综合竞争力的本土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引导产融结合型集团创新发展,力争2017年探索成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积极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发展,2017年前力争在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互联网小贷(P2P)、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发展上均实现突破。
(六)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完善小贷公司监管政策,引导小额贷款行业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到2017年打造10家资本实力强、管理规范、风控稳健的示范性行业龙头企业。加大行业整合、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突出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重点发展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2015年前实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注重发挥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引导作用,着力打造可持续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力争2016年加入担保联盟的担保机构超过60家。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加快发展,稳步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部。
(七)积极培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和组建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财务、数据分析、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业务外包、征信、金融仓储等服务的中介机构。支持各类中介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基于大数据的特色化发展,2017年前成立金融大数据、金融云、网络征信等4-5家以大数据为支撑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打造金融中介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贵州金融云上线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强金融监管创新,在引进金融机构筹建、开业、变更等审批和政策申报等方面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审批集中化、公开化、便捷化,及时研究解决地方金融组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发展创造条件。
(二)加强政金企三方联动。围绕我省有关“5个100”工程、“五张名片”、“五大新兴产业”和贵安新区以及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积极开展项目推介活动,推动省内外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优化财政支持金融发展的投入方式,探索参与风险代偿、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扶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业发展。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跑部力度,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对我省金融机构设立发展、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政策扶持、人才交流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全面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金融债权保护,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2
为抢抓互联网金融机遇,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在我省创新、集聚、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托我省加快大数据发展的先行优势,大力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双向融合发展,培育新型金融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我省建设成为在西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业态丰富、创新活跃、服务高效的互联网金融创业创新基地。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成立1个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成立2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企业;2016年,力争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挂牌2个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注册成立3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企业;2017年,2个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初具规模,注册成立5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企业,成立贵州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设立和发展。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众筹平台在我省集聚发展,大力开展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2017年成立网络小贷、网络担保、金融大数据、网络征信公司各至少1家以上。
(二)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依托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在我省发起设立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机构。强化监管协作,促进信息共享,积极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全省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三)引导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实现传统金融业务服务转型升级。支持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创新财富管理模式,2017年实现在黔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业务全覆盖。
(四)加速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支持贵阳、贵安新区等依托各自优势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加快大数据存储、带宽等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向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标准接口、大数据集中处理、后台集成、上下游资源垂直搜索引擎等标准化技术服务。支持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入园集聚发展。
(五)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在渠道营销、风控外包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O2O渠道建设、融资产品开发、供应链金融合作等方面深化创新,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满足多元化差异化投融资需求。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业务、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推动转型发展,依托社区、商圈、院校等,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
(六)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管理,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因互联网安全漏洞导致的用户信息泄露。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涉及洗钱和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公共社会信息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探索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商业应用。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媒体合作,强化我省互联网金融创业创新基地的品牌宣传,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等高端对话。2017年前发展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大数据挖掘、信息安全维护等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机构50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工商登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机构入驻、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依法予以政策支持,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创业成长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统一框架下,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行业监管体系。
(二)强化人才培养。支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人才引进给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引进系统架构、网络安全、系统应用等高端互联网技术人才以及有互联网金融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支持高等院校、金融业和互联网行业设立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开展跨界学术研究,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资质认证。
(三)强化行业自律。加快推动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惩戒机制,制定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交流和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3
为加快推进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断提升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促进全省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着力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推动金融创新,着力完善金融体系、强化金融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培养金融人才队伍、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努力把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为立足贵阳、带动全省、辐射周边省份,在西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把贵阳打造成为中国西部科技金融创新城市和互联网金融创新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入驻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达到20家、中介机构达10家,推动贵阳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地方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9%。2016年,金融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入驻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达到30家、中介机构达15家,推动贵阳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地方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9.5%。2017年,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完全建成,入驻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达到40家、中介机构达30家,推动贵阳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地方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与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对接,争取每年引进1-2家金融机构在贵阳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在贵阳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至少各1家,着力提高消费金融服务能力;支持贵阳银行尽快实现上市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引导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创新发展;推动华创证券扩大业务规模,打造成为全国性优质券商品牌。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在贵阳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准金融机构聚集发展。
(二)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继续推动贵阳市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加快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或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到2017年,推动5家以上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推动40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300家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500家企业纳入后备库,累计为企业解决融资不低于300亿元。
(三)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设立专业化运营的财富与资产管理机构,不断丰富财富与资产管理类金融产品,努力将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财富与资产管理中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引入国内外资本开发和应用碳金融、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到2017年,全市成立10家以上财富管理中心,力争发行绿色债券。
(四)加快推进移动金融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贵阳移动金融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辖内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平台(贵州通TSM平台)、开拓移动金融应用、完善移动金融标准、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移动金融可持续发展模式,将贵阳由移动金融试点城市打造成为西部移动金融示范城市。到2017年,贵州通TSM平台可支持用户规模不低于600万户,平台并发交易量达到200TPS;运营商投放支持移动金融的移动终端达到200万台,发展不少于20万移动金融IC卡用户群体;开发移动金融应用30个。引入移动金融上下游企业20家,加强产业融合发展,初步形成一条完整的移动金融产业链条,形成互利共赢的商业业态。
(五)加快众筹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加快贵阳众筹金融生态体系建设,推进股权众筹、债权众筹、经营权众筹、知识产权众筹和产品众筹等五大众筹金融交易板块建设。积极设立众筹金融投资基金,吸引全国的众筹企业到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发行、交易产品,推动餐饮类、体育类等各行业众筹项目落户贵阳。到2017年,力争交易额达到10000亿元人民币规模,累计挂牌企业突破3000家,累计注册登记企业达到10万家,打造创业众筹金融示范基地,建立移动金融与众筹金融融合创新发展贵阳模式。
(六)加快大数据金融体系建设。加快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发展,引导各级政府、企业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通数据公开账户,推进大数据交易技术标准体系、安全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贵阳大数据与金融投资市场,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加快大数据资源聚集,推动各类初创型大数据企业与PE、VC、天使投资、股权众筹等资源对接,加速大数据种子企业的孵化和壮大,加快发展大数据征信、大数据资产评估等大数据金融业态。到2017年,加入大数据交易商(贵阳)联盟的企业达到200家以上,日均交易金额达到30亿元,年总额达到1万亿,大数据交易的做市商达到100家,数据清洗交易量达到5000PB,围绕交易所平台的创业公司达到5000家,成立规模为2亿的大数据产业创业创新孵化基金。
(七)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以贵阳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为依托,按照“前店后厂”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各类新兴金融业态,聚集一批互联网金融上下游企业,初步形成互联网金融全产业链。加快建设贵阳互联网金融特区,重点聚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培训、研究、实验室、宣传展示机构等;着力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及相关企业的产品生产基地、数据清洗和呼叫外包中心在“后厂”聚集。力争到2017年引入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不低于150家。
(八)加快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和市场体系。完善支持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小贷、科技担保等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科技企业融资损失补偿机制。推进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激励机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企业(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专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中心或科技信贷业务部等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设立为高成长、轻资产、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积极发展股权投资,设立符合贵阳产业导向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力争到2017年,贵阳市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科技担保、科技租赁、产业基金及中介机构等专营机构25家以上,为企业融资100亿元以上,扶持企业500家以上;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各类投资发展基金聚集社会资本规模达300亿元以上,为科技企业引入各类资金50亿元以上。
(九)加快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与评估鉴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服务、专利代理以及认证、检测、评审等创新服务平台的发展,积极打造一批优质机构投融资中介平台。研究建立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数据增值服务、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力争到2017年,贵阳国际金融中心聚集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估、信用评级、信用调查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30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根据本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本实施方案全面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支持推动贵阳市的创投机构争取国家发改委新兴产业创投实施方案参股基金支持,着力将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为创投基金聚集区。鼓励贵阳市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支持贵阳市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将贵阳众筹交易所加快发展,争取将其纳入国家的股权众筹试点。
(三)强化人才聚集。将培育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自主培养本土人才和引进急缺高端人才相结合,积极优化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研究制定鼓励金融人才发展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吸引和推动高层次金融人才向贵阳国际金融中心集聚。
附件4
为加快贵安新区西部绿色金融港开发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贵安新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绿色金融理念,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结合、产业发展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充分依托贵安新区的地缘、资源、政策等优势,努力汇聚国内一流的绿色金融发展要素,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环保产业,促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努力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持续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力争吸纳入驻传统银行业、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低于100家,其中总部级或区域性总部级机构不低于10家,入驻或新设创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不低于100家;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不低于1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9%; 初步将贵安新区西部绿色金融港建设成为一个设施先进、机构集中、服务完善、环境优良、特色鲜明,具有辐射效应的绿色金融中心、社会财富管理中心和绿色金融产业新高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绿色金融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践土地1.5级梯次开发模式,2015年在项目规划区内启动建设一批高品质、绿色环保的过渡性产业发展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打造“贵安绿色金融公馆”,形成绿色金融港基础设施平台的初期承载能力,加快金融机构前期聚集;完成绿色金融港详细规划编制,基本稳定一批高端城市综合体、多功能商业中心、五星级酒店、文化休闲中心等功能性楼宇及标志性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并实质性推进具体项目的前期工作。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不低于10亿元;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不低于50亿元,同步抓好招商引资及金融机构入驻;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不低于100亿元,基本完成绿色金融港启动区一期重大工程及标志性项目建设,初步形成贵安金融CBD区城市形象。
(二)加快引进和培育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贵安新区金融组织建设,将绿色金融港打造成为富有层次、业态丰富的贵安绿色金融基地。力争到2017年引进和新组建各类金融机构或金融企业不低于100家,其中,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低于15家,保险机构不低于5家,证券机构不低于5家,后台服务中心不低于5家,信托投资、期货、基金管理、风险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各类金融机构不低于70家。2015-2017年引进或新组建机构分年度不低于10家、30家和60家。围绕贵安新区大数据战略,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支持互联网银行、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在绿色金融港落地和发展,力争到2017年入驻或新组建“互联网+金融”企业数量不低于100家,其中2015-2017年分年度不低于10家、30家和60家。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2016年上半年编制完成贵安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及实施计划,逐步制定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大力推动绿色金融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鼓励支持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权融资等在贵安新区试点发展,大力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的贵安新区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建立健全排污执行监测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推进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绿色贸易融资和境外人民币绿色发债。力争到2017年贵安绿色金融相关试点项目不低于10个。
(四)完善绿色金融发展要素。引进和组建各类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机构,努力打造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及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聚集地。力争到2017年入驻和新设机构不低于100家,其中2015-2017年分年度不低于10家、30家和60家,全方位、多层次为绿色、低碳、环保企业提供融资规划、支付结算、保值避险、咨询理财和财务顾问等方面的综合金融服务。以云和大数据为核心,着力推进绿色金融产业、企业及项目资源库建设,广泛邀请国际国内绿色投资机构、政府主管部门、金融专家、环境政策专家,以及绿色产业实体机构代表共同建立绿色金融智库,推动建立国际性、区域性论坛等绿色金融高端对话机制,积极搭建绿色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政金企绿色金融交流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班“跑部”争取。2015年内力争组建成立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等参加的工作专班,积极申建国家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同步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强化金融对外开放,全面优化服务金融业发展环境。
(二)加快研究******支持政策。支持贵安新区研究制定和完善推动贵安新区西部绿色金融港开发建设的扶持引导政策体系,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新设或迁入金融机构及金融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及奖励等优惠政策,加快各类项目的建设、引进和落地,贴近实际、促进贵安绿色金融在形态和功能上加速集聚、加快发展。抓紧研究******引进国内外一流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对入驻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员工落户、社保、医疗及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快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人才服务平台。
(三)加强贵安绿色金融品牌宣传。高标准、高规格策划开展贵安绿色金融品牌形象策划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和贵安新区市推进绿色金融港建设的有关政策,展示绿色金融港规划和建设成果,广泛宣传推介贵安绿色金融品牌企业和品牌服务产品,指导和帮助入驻金融机构树立绿色金融品牌保护意识,优化绿色金融品牌成长环境。
附件5
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的资金要素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向上争取、向外引进、对内搞活,加强信息沟通和横向联动,充分发挥金融综合经营和专业化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成立贵州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整合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融资供求双方信息,实现政金企项目信息的实时更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实现常态化运行、市场化运营、规范化运作。加强金融创新与合作,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模式多样化和融资服务差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的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成立贵州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2017年前成立贵州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用于整合并实时更新全省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5个100工程”、五大新兴产业、“四个一体化”、“五张名片”、“1+7”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平台的融资需求信息,并同步更新有关金融产品、服务等供给信息。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积极为项目业主提供融资咨询、整体融资方案设计等中介服务,促进资金优化配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整体运作效益;指导和帮助融资困难企业从理念、机制、技术、产品等方面入手,强化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争取尽快符合融资条件,获得信贷支持。
(二)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中长期大额资金优势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创新投融资机制,力争国家开发银行2015年对我省融资总量超1000亿元,贷款新增不低于300亿元;“十三五”期间向我省贫困地区生态移民搬迁、产业发展、棚户区改造等城乡统筹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融资规模不低于1500亿元。借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政策性银行优势,力争2015至2017年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我省“三农”领域各年贷款增幅高于农发行系统全国平均水平,确保2016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省新增100亿元以上贷款支持。
(三)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上级行针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设定优惠贷款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增信要求、灵活授信管理,建立差别化定价机制;在业务授权、创新型产品运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融资额较大的单体项目,综合运用银团贷款、委托贷款、同业合作及上级行直贷等方式融资。推动落实2015年省人民政府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力争2015年分别为我省新增300亿元、200亿元以上贷款支持,2015-2017年期间对我省贷款增速高于其本系统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
(四)大力支持信贷融资模式创新。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围绕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开发抵(质)押担保品种,创新担保,开办股权、商标权、专利权、林权、农业设施等创新金融产品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积极运用各类融资租赁方式盘活在建重大项目资产,为项目业主购置设备提供融资支持。
(五)积极开展债券融资。加大对债券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和运用,认真做好针对“三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等5大领域22个专项的专项建设债券的申报和储备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最大支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建设等重大项目业主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
(六)鼓励金融机构多渠道支持PPP项目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PPP项目。支持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信托贷款、有限合伙基金、股权投资、项目收益债、夹层融资、资管计划和资产证券化等形式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力争2015年完成发起设立贵州PPP基金。
(七)争取保险资金直接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保险资金投资的特点和要求,做好项目包装,落实还款来源、增信条件等事项,扩大保险资金在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运用。在黔保险机构要对符合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重大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加强与总公司的联系,积极推介我省重大项目,支持各类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到2017年,力争实现保险资金在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运用累计突破250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做实项目平台建设。涉及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快梳理本单位、本行业重大项目清单,及时接入贵州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实时更新和披露有关信息。财政部门要为贵州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和维护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和保障。抓紧编制重大项目融资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按平台建设程序推动平台建设实施。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融资台账,切实做好重大项目融资后续跟进和对接工作。
(二)做好项目动态规划。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融资主体要做细做实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制订资金平衡计划,落实好资本金与还款来源,及时向金融机构披露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融得到、转得动、还得起。
(三)密切防控项目风险。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加大支持力度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建立和完善符合重大项目特点的统计监测数据库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贷后检查和风险预警,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附件6
为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打造金融生态最优省为抓手,以建设良好的经济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为主要内容,逐步建成公平、公正、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增强金融发展的聚集效应和资金流入的洼地效应。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测评结果有30%的县(市、区、特区)达到良好以上;力争存贷款增幅在全国排名保持前5位;银行信贷资产不良率控制在3.5%以下;力争金融债权胜诉执结率达50%以上;每个市(州)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力争农户建档评级面达85%,信用农户占建档农户比例达到90%以上,信用乡镇达到50%以上,信用县(市、区、特区)达到25%以上,创建1个信用市(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办事程序、流程等政务公开。完善行政监察、行政问责制度,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合理规划和控制债务规模,对属于政府偿还的债务,通过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并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和加强偿债准备金管理等方式,保证政府债务到期按约定偿还。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行双向选择,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合作,杜绝政府直接或间接干预金融机构经营。
(二)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省级统一集中的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运用管理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定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目录,逐步将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实现数据的共享与查询。
(三)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实施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实时监测系统,强化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完善金融市场信用服务体系,健全金融市场客户资信和风险评价机制,扩大信用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
(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工程建设为抓手,继续丰富内容,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促进农村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强化金融意识,强化对金融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和掌握,注重信用积累,改善融资条件,增强融资能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财务制度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形式。
(六)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互助性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以政府出资入股的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投资的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在企业资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方面协调联动,形成安全有效的保、贷、还运行机制。
(七)加强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中介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征信、信用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土地、房产等评估机构等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引进国内或国外资信等级高的大型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行业竞争性,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监管,严格从业标准与资格,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水平和社会形象。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教育从业人员熟知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和诚信公约,培养敬业精神。加强相关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将诚信教育逐步纳入贵州省国民教育体系,不断推动征信、信用评级等专业学科建设,依托高校积极开展征信等学科的产学研基地建设。
(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民间融资情况,研究******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推动民间资金更有效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快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使用。制定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健康发展。
(九)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对金融机构“四类案件”、非法集资、挪用侵占客户资金、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骗保骗赔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存案要限时清理审结,对新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十)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以查处逃废金融债务为重点的信用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有效保全金融机构资产,减少金融机构资产损失。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合作。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统筹力度,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维护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通力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以评促建。以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测评为抓手,加快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和建立以信用建设为基础,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持续健康发展的格局。
(三)广泛宣传。多渠道、全方位组织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营造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